嘉縣二十五日開罰違反居家檢疫者三人各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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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二十五日開出三張違反居家檢疫罰單,重罰三名違反居家檢疫者,各裁罰三十萬元;縣長翁章梁再次宣告,凡是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的民眾,如未依規定而擅離指定住所者,一律重罰絕不寬容。
 嘉義縣政府表示,嘉義縣目前是少數零確診縣市,絕不容許任何人為一己之私,打破社區防疫的漏洞。因此,日前三位民眾在三月五日到二十一日於居家檢疫期間私自外出,警方接獲舉報後,隨即由衛生所協同警察到現場查訪,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殊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衛生局依擅離時間給予裁罰,並在二十五日開出三張罰單,各裁處新臺幣三十萬元罰鍰。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表示,截至二十五日止嘉義縣共開罰五人,依違反規定的情節輕重,分別開罰一人五萬元、一人十五萬元,以及三人各三十萬元。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民眾,在隔離或檢疫期間,應完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如未配合而違反規定,將依法從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