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眾拆蔣公銅像 蔡丁貴緩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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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四年前兩度率眾要把基隆火車站前的前總統蔣中正銅像拉下,與警方爆發肢體衝突,甚至強行拿下分局長警帽。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五日依違反集遊法、侮辱公務員罪,合併將他判處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定讞。
 蔡丁貴為表達「台灣獨立建國」等訴求,未經申請,民國一0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號召余姓等十七名群眾及支持者前往基隆火車站圓環前拉起白布條,高喊「台灣獨立建國」、「殺人凶手何須膜拜」等口號。
 蔡男發表演說後,號召余男等人用繩索套住蔣中正銅像,企圖將銅像扳倒,警方出動大批警力維護秩序,多次舉牌命令解散無效,雙方一度發生拉扯,直至市府派員收下陳情書,蔡男等人才離去。
 同年三月八日,蔡丁貴又未經申請率眾前往基隆火車站前,要拆除銅像。警方蒐證後,將其兩次犯行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蔡男未經申請率眾上街涉違反集遊法,強摘分局長警帽則觸犯侮辱公務員罪,依法起訴。
 一審法院依違反社維法的首謀不遵令解散罪,兩次犯行分判拘役二十天,另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二十天,共應執行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
 高院審理後,維持一審原判刑度,但給予緩刑二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