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強制戴口罩引爭議 交通部:有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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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清明連假期間,交通部宣導「戴口罩並量體溫,全面防疫最安心」,日前交通部長林佳龍也宣布搭乘大眾運輸須戴口罩;不過,有關於搭乘大眾運輸須戴口罩方面,外界質疑沒有法源依據。交通部昨(二)日指出,搭乘大眾運輸須戴口罩的法源依據,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一日起,許多民眾都發現,進入包括台鐵在內的大眾運輸工具之前,都必須先量體溫,而且站內工作人員會要求乘客戴上口罩。日前交通部宣布此一措施之後,六都也都表示會配合加強宣導。不過,此一措施到底是依據什麼法律?卻也引發爭議。
 先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新北市長侯友宜建議中央能明令公告強制實施搭大眾運輸要戴口罩時,交通部建議地方政可以依《傳染病防治法》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五款,要求量體溫、戴口罩;昨天交通部針對搭乘大眾運輸須戴口罩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已對外說明,搭乘大眾運輸,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應配戴口罩。
 交通部進一部指出,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和《傳染病防治法》,搭乘大眾運輸須戴口罩並非無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