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證明須重鑑者 有效期延至十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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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宣布今年四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身心障礙者,有效期限統一延長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希望避免到醫院重新鑑定增加可能感染的風險。
 部分即將到期必須重新鑑定的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原後可能無法領取身心障礙證明,憂心政府追繳這段期間的身障補助。社會局強調,中央政策確定對於重鑑後,不符合身心障礙資格或障礙程度減輕者所領之社會福利補助,不予追繳。
 社會局指出,目前台南市有九萬多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今年一至八月屆期應重新鑑定有五千八十四人,近日將函送各區公所轄內屆期需重新鑑定的身障者名冊,以書面通知持原證明到區公所進行效期延長註記,統一延長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註記後的證明具有效力並享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