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林疑遭放火 花林管處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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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保安林十四日發生火災,經林管處新城工作站同仁及新秀消防隊合力搶救,歷經一個半小時撲滅,延燒面積五百餘平方公尺。(記者林有清攝)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林區管理處所轄二六一七保安林,十四日下午發生森林火災,經林管處新城工作站八名救火隊同仁及新秀消防隊合力搶救,歷經一個半小時撲滅,延燒面積五百餘平方公尺,受害林木為木麻黃,初勘火場,發現大批工程裝潢廢棄物被燒毀,疑似因焚燒廢棄物不慎引起火災,全案已移請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偵查。
 花蓮林管處昨日表示,編號二六一七號保安林位於新城鄉順安村靠海一側,具有國土保安、環境保護及防風定砂等功能,林管處嚴厲譴責此次在保安林亂丟、焚燒垃圾造成森林火災危害保安林的行為,依森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