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飼主每年為寵物注射疫苗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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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家中有飼養犬貓及食肉目動物的飼主要注意了!日前屏東市一位飼主因未每年幫家中寵物注射狂犬病疫苗,屏東縣動物防治所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三萬元罰鍰。
 屏縣動防所表示,將清查超過一年未幫家中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的清冊,若未依規定每年幫家中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將依規定裁處。
 動防所說,有效預防狂犬病的方式為每年幫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籲請民眾要為家中三月齡以上犬貓及人工飼養陸生食肉目動物的貂、浣熊等,施打狂犬病疫苗,一年一劑,切勿認為施打過即可心存僥倖。
 另外,屏東縣各動物醫院皆可施打狂犬病疫苗,民眾應自行攜帶家中犬貓前往施打;施打後務必向獸醫師索取證明文件及頸牌,完整填寫飼主資料及寵物晶片號碼等資訊,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以免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而被裁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