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應撤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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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陳姓男子積欠一萬八千元交通罰款,房子被拍賣,引發爭議,行政執行署十七日指示「暫緩執行」不動產點交。陳男回應說「政府聽到老百姓聲音,但平反拍賣才是重點」。前台大教授陳志龍表示,全案應撤銷執行才正確。
 陳男的媽媽說,暫緩執行點交很好,至少不會無處可去,但查清楚整個過程才是最重要的問題。不然原本說四月底就逼他們搬走,無處可去,家人都很擔心。
 陳男希望平反拍賣才是重點,暫緩執行點交也很高興,至少聽到老百姓的訴求,查清楚房子被拍賣的過程有沒有行政疏失才是重點,這一點監察院要平反,還他們家一個公道,把房子還給他們。
 他說,執行署一直催他們提供帳戶辦理餘款領收,他今天收到催促的信件,真的無法接受,上午表達希望能暫緩執行四月底搬遷點交。
 前台大教授陳志龍表示,該案債務人不知悉查封,僅依指示單處理,明知金額僅一萬八千,且未針對動產評估查核,監理站說尚有多件違規單,並非事實,執行署形同監理單位附屬機關,根本未獨立判斷依法認真執行相關程序,全案應撤銷執行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