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1.8萬罰單 屋法拍 執行署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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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基隆陳姓男子因未繳交通違規罰單,房屋遭法拍,日前向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聲明異議。行政執行署考量房屋點交後有不可回復性,已指示宜蘭分署暫緩點交。
 基隆市陳姓男子因未繳交四張交通違規罰單共一萬八千元,名下的三樓透天厝在今年元月遭法拍,引起外界討論。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義務人已提出聲明異議尋求救濟,且房屋點交後具有不可回復性,為求慎重並保障人民財產,已指示宜蘭分署暫緩點交,重新檢視整起案件。
 陳盈錦說,本案引起各界正反討論,行政執行署予以尊重,但仍會就本案程序、法律、法律情感各方面予以審視。
 全案起於陳姓男子因未繳交四張交通違規罰單共一萬八千元,名下的三樓透天厝在今年元月遭法拍,以一百三十五萬五千四百元拍定。
 陳男質疑,當初宜蘭分署查封手續不確實,並沒有在他家門口貼上封條,導致他不知道房子被查封。此外,過去在相關文件送達他家時,也與當時代收的母親筆跡不符合,官方疑似有偽造文書之嫌;陳母十六日也前往宜蘭分署下跪求情。
 但宜蘭分署表示,查封符合法定程序,且本案執行期間長達四年,期間給予義務人至少十多次聯繫分署機會,但義務人始終未出面或與分署聯繫,審酌公法債權人及義務人等利益、所受附屬損害及公益,已力求均衡,且拍賣價金扣除相關稅費罰鍰後,所餘一百多萬元均會返還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