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居家檢疫 8件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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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居家檢疫違規案件二月十五日至四月十五日止,共八件,其中二件違規情節較重,各罰三十萬元,因未依規定繳納移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呼籲民眾千萬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表示,鑒於國際疫情嚴峻,對國內防疫安全威脅日增,苗栗縣嚴正執法,十五日再度針對一名居家檢疫不遵守規定之民眾裁處十萬元罰鍰,此三十八歲男性為居家檢疫期間擅離指定住所,外出購買飲料,經民政單位協同警察人員收集事證並通報衛生局後開罰。
 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感染風險相對較高,未落實相關隔離或檢疫規定將提高社區傳播風險,嚴重影響防疫工作推動;為守護鄉親健康,落實公權力之執行,違反相關規定者,會依其情節加重處罰,最高可至一百萬元。
 為防止潛在傳染鏈威脅縣內防疫安全,四月十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公告觀光景點、遊樂區及夜市、寺廟等人潮密集公共場域,將實施人流管制措施,請業者、商店、管理單位及民眾配合,為防疫盡份心力。
 另請攤商及消費者應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內務必保持至少一點五公尺及室外一公尺以上距離,做好個人衛生禮節,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至於寺廟參拜人流管制部分,請各寺廟規劃參拜動線,控管人數,並在疫情嚴峻期間,避免提供飲食,確保民眾便利通行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