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蔡政府重罰張經義,合法、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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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張經義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儘速依法查處。但是,此一認定極可能造成在大陸工作的台胞人人自危。(中央社,資料照片)
 陸委會日前宣布,將對在上海東方衛視工作的台灣人張經義開罰,理由是他任職的媒體是大陸黨務及政務直屬事業單位。消息傳出,由於此舉不僅限縮台灣人民的工作權,而且認定模糊不清,涉及範圍太廣,極可能造成在大陸工作的台胞人人自危。
 張經義是獲有白宮官方和白宮記者協會雙重認證的華人白宮記者,也是目前白宮記者團唯一中文媒體成員。照白宮規定,記者至少在六個月內進入白宮報導超過九十次才可申請自由進出白宮的記者證;很多外國記者難以達到此一要求,且可跟著美國總統出訪,記者相關費用需由媒體自理,白宮記者身價因此有別於一般記者。
 日前,張經義在提問時,川普問道:「來自哪裡?」張經義回答:「我來自台灣」,隨後他問的兩個問題,一是伊朗,二是民主黨候選人,都跟台灣無關。沒料到竟引起台灣網民群起圍剿,現在又被蔡政府開鍘,引起外界高度矚目。
 按照蔡政府的說法,張經義擔任上海東方衛視駐白宮記者兼上海廣播電視台北美新聞中心主編,上海東方衛視屬於上海市政府下的一個事業單位,張經義在此任職,顯然違反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或團體相關職務,或為其成員」等相關規範。表面看來,政府的處置似乎依法有據;問題是,張經義既非共產黨員,也不是主管,只是約聘人員,並未列實際編制,類似他這樣在大陸地方衛視工作的台灣人,所在多有,他們是不是也都違法?
 陸委會說,「大陸黨媒官媒都姓黨」,固然不錯,但大陸從官方到民間,不管國營企業或民間企業,哪裡沒有共產黨?只要工作的單位有官方背景,就違反兩岸條例,那麼台灣青年在大陸工作,豈不是處處都有違法的風險。
 事實上,二00四年民進黨執政時公布的「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之事項」,首先揭示列為禁止範圍的原則為:涉及國家認同或基本忠誠度、對台統戰工作、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這也就是陸委會對於張經義的職務有無違法,需要判斷的依據。
 換言之,縱使上海東方衛視有較濃的官方色彩,但張經義有沒有違法?主要還是應該要看他的行為有沒有觸犯上述的「三原則」。就事論事,如果川普問張經義「在哪家媒體工作」?他若是答「台灣」,當然是欺騙;但川普詢問「來自哪裡?」他說「我來自台灣」,不只是自然的反應,也是事實的陳述,因為他出身台灣雲林,政大畢業,至今還是中華民國籍,不答「來自台灣」,難道要他回答「我來自中國」嗎?再說,他當時所問的兩個問題,更看不出任何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
 更重要的是,如果說處罰張經義的理由是:基於上海東方衛視是「大陸黨務政務系統所屬事業單位,不論張經義的職稱、聘期長短或方式,都不影響對於認定擔任職務的判斷」,那麼前教育部長吳茂昆曾擔任大陸中科院顧問,中科院直屬大陸國務院,層級遠比上海衛視要高,官方色彩更濃,而且屬於兩岸條例明文禁止擔任的黨政軍機關範圍,顧問不但聽取各項目組工作進展報告,還協調合作單位各項事宜,為什麼當時民進黨政府非但不懲處,反而還要替他辯護,認為吳茂昆「或非固定編制,或無核心權能,尚不致違反兩岸條例規定」。試問,吳茂昆輕輕開脫,張經義重重開鍘,如此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