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辱罵醫護及員警 判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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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東興/員林報導
 林姓男子因酒後左下肢撕裂傷及擦傷送醫救治,未料他涉嫌在急診室無故對醫護人員咆哮、辱罵,警方到場處理,他還用手拍打護理站桌面,員警握住他的手制止,他拉扯員警,被壓制在地後,接續以三字經、五字經辱罵員警,經警當場逮捕。彰化地院審結後,依妨害公務罪將他判處六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林男去年八月四日晚間,因酒後左下肢撕裂傷及擦傷,經友人送醫救治,未料他竟在急診室無故對醫護人員咆哮、辱罵,且於醫事人員要對他解釋X光檢查結果時,以三字經辱罵醫事人員。
 警方到場處理,他坐在移動式病床上,大聲呼叫,繼而走到護理站櫃檯前,用手拍打護理站桌面數次,員警握住他的手制止他繼續拍打,他舉起右手作勢攻擊,並拉扯員警,經警壓制在地後,接續以「我落兄弟來你就知道」、「你別想吃頭路了」等語對員警咆哮,還用腳踹,且以五字經辱罵員警。繼於護理人員處置他因壓制過程所致之額頭傷勢時,仍以「你一定要死的」、「你給我小心一點,你會出事」等語,對員警咆哮、辱罵,經警當場逮捕。
 判決書說,被告否認犯行,辯稱當時他喝醉,不知道有無辱罵、攻擊員警,那時候在酒醉,都不知道等語。但法官據證人證述,並勘驗員警密錄器畫面等,認所辯不足採。考量被告公然挑戰公權力,不知收斂自己行為,所造成危害甚鉅等情,判處上述之刑。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