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善款疑雲 分2他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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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氣爆的刑事官司二審判決出爐,再度引發外界關注氣爆善款的處理情況,由於市議會去年成立調查專案小組,發現氣爆善款被用在代位求償律師費、紀念裝置藝術園區等疑涉弊端後,由市府將調查報告提供給檢調;據了解,高雄地檢署已簽分二個他字案件進行偵辦。
 高雄市議會的「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收支運用情形調查專案小組」指出,前朝陳菊市府團隊將三千多位災民的代位求償分成六大案、各含五百個小案,每小案編一萬元律師費,導致六千五百多萬善款作為代位求償官司的律師費。
 至於氣爆紀念裝置藝術園區花三千四百多萬打造,專案小組另找業者評估硬體造價的應只需五百多萬,但陳菊市府鑑價卻要二千五百多萬元,且文化局自行選擇適用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辦理,也疑有違失。
 據了解,氣爆善款總計四十五億六千多萬元,截至今年三月底,餘額剩九千零二十萬多元。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氣爆官司二審逆轉,過失責任全在陳菊愛將趙建喬等人。高雄市議會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指出,面對這樣的結果,陳菊等人不應道歉、負責嗎?
 陳麗娜說,回顧當年,發生氣爆後,陳菊把責任全轉嫁給廠商,不但設計出代位求償來轉移其國賠責任,還維護趙建喬升官、置議會假扣押趙財產等要求於不顧,未來民事若依刑事判決也轉彎,高雄市政府可能要負起百分百、高達十億元的賠償責任。
 陳麗娜表示,如今二審逆轉,責任雖全在趙建喬等三人,他們卻一塊錢都不必賠,十億左右的賠償金都要由高雄市政府吞下。
 陳麗娜指出,當年議會一再地提醒民進黨政府不要指責別人、推卸責任,他們卻置之不理、一意孤行,連二審做出責任百分百在市府的判決,民進黨還試圖以「不符社會常理和經驗」來推託,看在高雄人眼裡,只能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