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會:公平保障議員質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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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十三日指出,基於公平保障每位議員質詢權,由程序委員會一致同意第三次定期大會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議程每位議員發言十分鐘。議會強調,每位議員質詢十分鐘是由議員康裕成於第二屆第一次定期大會以議長身分裁示所創下先例。
 議會表示,程序委員會於五月一日通過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議程議員發言時間十分鐘及黨團聯合質詢十分鐘之決議,當日出席委員包括副議長陸淑美、議員韓賜村、陳明澤、曾俊傑、劉德林、宋立彬、朱信強及陳善慧等。
 為保障每位議員的質詢權,特別是少數民意的展現,議會將提供扣除正副議長以外之六十四位議員發言機會。議會表示,過去在第二屆第一次定期大會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議程中,曾因登記質詢的議員太多,當時擔任議長的康裕成直接裁示每人發言十分鐘。
 至於黨團聯合質詢時間,議會指出,黨團聯合質詢之議程安排是由第二屆議會創下,程序委員會考量黨團聯合質詢占用九十分鐘質詢時間,除造成部分議員重複發言及對無法成立黨團的少數民意不公,經討論才縮短黨團聯合質詢時間。
 議會認為,任何議員或黨派都不能有「昨是今非」的偏頗立場,更不能罔顧事實,故意扭曲議會為保障議員質詢權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