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攀屏風山受困 警消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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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消防局於十五日晚間七時四十七分接獲報案,有民眾一人獨攀屏風山,下山時因攜帶燈具不足,天色昏暗,無法找到下山路徑,也無足夠的保暖衣物、糧食及飲水受困黑夜深山中,遂向消防局請求協助。消防局立即派遣新秀分隊上山救援,出動警消二員、太管處巡山員一員及太警隊一員,連夜上山搜救,順利協助山友脫困。
 消防局表示,新秀分隊奉命後立即前往展開救援,消防局指揮科並聯繫登山客於原地待救,勿隨意移動消耗體力,避免增加搜救時間。於隔日凌晨二時五十分救援人員於屏風山尋獲迷路登山客,經過簡易評估,給予食物飲水,登山客沒有明顯的外傷,只有體力快消耗殆盡,救援人員為顧及登山客體力及安全,於天亮後再行下山。最終隊伍到達登山口,順利完成此次任務。
 消防局長林文瑞昨日表示,此次山友未依花蓮縣登山自治條例規定進行登山行為,恐為觸法。呼籲喜愛登山的民眾,登山活動前除攜帶個人防護裝備外,應帶足夠的糧食飲水及防寒衣物,確認登山時間以及路徑,更不可只一人登山,應結伴同行,千萬不要過於低估山上環境的環境變化性勉強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