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高市議員:綠組國家隊一路打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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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國民黨議員陳麗娜等人昨天指出,罷韓團體發動律師做見證,拿出一張落款為「中華民國法務部」的文宣,列上地檢署電話,發動對二百七十八萬市民的法律恐嚇攻勢。他們要問,這真的是法務部做的文宣嗎?
 陳麗娜、李亞築、陳若翠及李眉蓁等議員表示,如果是,那這就是繼交通部卡摩天輪、中選會批選務、高鐵投票優惠後,打韓國家隊的最新力作,不是嗎?
 議員們說,如果這是罷韓團體偽造的,那麼這張文宣至少犯了偽造公文書罪、選罷法的「意圖使被罷免人被罷免而散播謠言或不實之事」罪。請問法務部,你不應該派檢察官調查嗎?如果連官銜被盜用都不出聲、不告發,這不就證實你們就是打韓國家隊的一員嗎?
 陳麗娜指出,前陣子有韓國瑜的支持者發文宣,民進黨議員就以文宣未署名為由說成黑函。同樣的,這張文宣也沒有署名是Wecare做的,如果法務部也否認,那這張依民進黨的標準,就是違反選罷法五十二條,選委會可以依一一○條裁罰十萬至一百萬,不是嗎?
 議員們認為,韓國瑜從參選總統以來一路被打韓國家隊追打,輸了總統不說,連回歸市政都還繼續追殺。現在罷免案成立,他為了維持高雄的投票秩序、社會和諧,忍痛喊出支持者不投票,這樣也不行嗎?
 她們說,更何況,不投票既不違法,它本身也是一種表態行為,並沒有任何違法民主原理的地方。以前有很多民間團體在選舉時發起「投廢票或不投票」運動,有人說他們反民主、反公民教育?
 陳麗娜等議員表示,打韓國家隊可以說是公私聯手、官民合作,除了行政院各單位、半官方高鐵,連網路、媒體也可能列入其中。比如拿去年淹水的舊聞舊照來打擊韓國瑜,不但抹黑個人,更影響救災。打韓需要打到這麼沒有人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