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自撞 油漆工四度酒駕判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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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從事油漆工作的許姓男子曾有三次酒駕前科,駕照也被吊扣,卻仍在住處飲用米酒後,無照騎乘車機車外出,行經東區勝利路失控自撞停放於路旁電動自行車及機車。警方到場對許男酒測,呼氣酒精濃度竟高達每公升一點五七毫克。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他六個月,併科罰金兩萬元,
 許男愛喝酒也常酒後駕車上路,曾經於二0一七年及二0一八年間,三次因酒後駕車犯下公共危險案件,其中二0一八年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確定,去年七月二十日執行完畢,仍不思警惕,今年二月十四日下午五點多,又在住處喝米酒後,醉醺醺帶著一身酒意,竟無照騎乘車機車外出。許於同日下午六點十五分,行經東區勝利路因酒後注意力及控制力下降,機車失控自撞停放於路旁的電動自行車及普通重型機車,他坦承酒駕,被警方移送法辦。
 台南地院發現許男有三次酒駕前科,且被判徒刑確定在案,素行不佳,卻不知警惕,無視法律之誡命與其他用路人之安全,第四度飲用酒類後,無照騎乘重型機車上路,不慎自撞路旁車輛發生車禍意外,對一般往來之公眾與行車實具有極高度之危險性,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