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韻詩潑漆案 北檢起訴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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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何韻詩去年來台參加「反送中」活動時遭人潑漆,台北地檢署九日偵結,依公然侮辱、毀損、違反集遊法等罪嫌,將「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胡志偉等十一人起訴。
 去年九月二十九日,何韻詩前來台北市參加「九二九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活動時,突然遭蒙面男子潑紅漆,警方現場將涉案的胡志偉、梁太富逮捕。
 檢警後續查出另有九人涉案,多為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他們原先策劃數個攻擊方案,包括潑漆、用水槍射餿水等;成員還區分為行動組(胡志偉、梁太富)、保護組、行動組、後勤等。
 檢警查出,胡男等人甚至預先規劃,如果胡志偉遭警方逮捕,後續則交由其他共犯接續指揮犯案。
 檢方昨日偵結,認定胡、梁等十一人涉犯強制、公然侮辱、毀損、違反集遊法等罪嫌,將十一人依法起訴。至於十一人被控涉犯組織犯罪條例部分,檢方認為事證不足,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