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集> 得了便宜還賣乖 誰縱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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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廠違建案一直是地方政府心頭之痛,綠朝開一道後門讓違建就地合法,業者未必埋單,可見業者多麼頑強抵制。
 工廠若屬實質違建,依法論處必須拆除。偏偏綠朝大開方便後門,一0五年五月之前可以申請合法,這已不符公平正義原則,憑什麼可以手眼通天,逍遙法外,違法者就地合法。社會譁然之舉,非但業者不買帳,申請率極度偏低,且地方政府財政拮据,區區一千萬元拆除費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
 「農地違章工廠拆除費自付」自治條例是不錯想法,符合使用者付費原理,既然業者自己觸法,拆除費用由業者承當再合理不過。為何市府不積極提出單行法規自治條例,令人納悶。是市府怕得罪業者?這點應該說不過去,市府有公權力,何懼之有?既然不怕,為何又裹足不前?經發局言稱先
輔導再祭鐵腕,怎麼看總覺得市府過於軟弱。一個弱勢政府要幹點大事,無異緣木求魚。
 不論是陳文政所言已申請三百多件或經發局統計兩千四百多件,若與總數一萬八千件相較,執行率明顯偏低。此案業者違建在前,未申請在後,顯有得了便宜還賣乖;是中央政府或地方過於縱容,或是便宜行事,造成地方之瘤,令人扼腕。
 工廠違建案,各縣市碰到問題大同小異。陳文政能直言提出解決之道,是出生之犢不畏虎,陳文政有不錯的勇氣。這是得罪人之事,不是每個民代都肯說,肯直言無懼。
  (記者徐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