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陳菊浪費公帑 名嘴挨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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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名嘴謝寒冰去年在政論節目,指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於擔任高雄市長期間,官邸中的電費一個月要十二萬元等,陳菊認為所指不實,提告誹謗。一審判決謝男無罪,台灣高等法院十一日駁回上訴,謝男無罪確定。
 去年一月二十八日謝寒冰受邀上中天電視「新聞龍捲風」節目,並公開表示「她(陳菊)當年就住在官邸裡頭…光是電費,她每兩個月電費十二萬!是,怎麼會這麼誇張。」
 對於高雄氣爆事件,謝寒冰又說,「就有人爆出來,顯示什麼?高雄八一石化氣爆災害,他們當時居然是用這種論件計酬而且讓律師想辦法去騙災民,每一個你最好都跟我簽代位求償」等,影射高雄市府試圖脫免國賠責任。
 陳菊不滿謝男的言論,對他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一審台北地院指出,官邸電費過高的言論,已多次在新聞上出現及評論,有監察院調查報告、新聞資料為證,言論具公益性。
 至於高雄氣爆案,法官認為,謝男所陳述涉及市政業務屬可受公評之事,難以認定損毀陳菊名譽,將謝男判處無罪。
 陳菊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認同前審見解,昨日駁回上訴,謝寒冰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