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高雄市長補選,民進黨何須機關算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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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公布的高雄市長補選時程,看來可更加保障陳其邁的勝選。(中央社)
 中選會日前公告高雄市長補選時程,大幅壓縮在野黨布局時間與空間。這種作法非但凸顯民進黨為陳其邁量身打造遊戲規則,也證明民進黨迫不及待,急於掌控高雄市的「狼性」。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於本月六日過關,中選會隨即於十二日公告罷免通過。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以及地方制度法規定,中選會正式公告之後,必須三個月內舉行市長補選;也就是說按照正常程序,只要在九月十一日前完成補選作業,都合乎規定。
 蔡英文今年一月在高雄得到一百零九萬票、支持罷韓案超過九十三萬票,都比韓國瑜當選市長的八十九萬票還多;以此情況來看,國民黨無論派誰參加補選,勝選機會都十分渺茫;何況民進黨各派系已經公推陳其邁出馬,補選結果可說毫無懸念。在這樣的情況下,民進黨大可展現泱泱大黨風範,一切按照正常程序進行。
 然而,中選會卻公告八月十五日進行市長補選,並規定本月二十四日前,必須完成候選人登記,這樣一來,民進黨以外的政黨就必須在十二天之內確定人選。照中選會解釋,這是綜合考量法律規定三個月內完成投票期限、選務量能、颱風期、疫情狀況等所做的決定。
 表面看來,中選會的說法似乎不無道理。然而,認真探討,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因為要考慮選務量能,當然應該要做充分的準備,三個月的時間絕對比兩個月的時間更加充裕;至於颱風期,按照統計,出現颱風最多的月份就是八月,其次才是七月和九月,補選日期為什麼偏偏要挑颱風最多的八月?再說疫情狀況,難道八月一定會比九月好嗎?還是說民進黨政府已經算準九月會有第二波疫情高峰?凡此種種,充分可見這些理由都只不過是藉口而已。
 民進黨在罷韓案過關之初,最關注的是,韓國瑜是否會在公告日期十五天之內,以選委會為被告,提起罷免無效之訴;或是在三十天內,以「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為被告,提起罷免案通過無效之訴。儘管韓國瑜已經明白宣布「不提任何訴訟」,但民進黨始終不相信,一直在做韓國瑜可能會試圖翻盤的打算。這無疑是民進黨政府急於要公告補選期程的原因之一。
 其次,國民黨在罷免案通過後,初步盤點黨內可戰人選,包括高雄市黨部主委莊啟旺、前立委黃昭順、陳宜民、林國正及市議員黃柏霖、黃紹庭,或現任不分區立委吳怡玎、鄭麗文及高雄市民政局長曹桓榮等人,但有些年齡偏大,有些意願不高。
 由於高雄幅員廣闊,人口多達近二百八十萬,如果時間縮短,國民黨不管推出在地青年才俊或是外地「刺客」,都沒有充分的時間宣揚市政藍圖,也很難跟選民「搏感情」,剛剛開始熱身,比賽就已結束。這種遊戲規則對在野黨的參選人顯然不公平,卻可以更加保障陳其邁的勝選。
 另外,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日前拋出「藍白合作」的風向球,希望與其他在野黨共推「在地、無黨籍」人選,在高雄複製柯文哲二0一四年的參選經驗。鑑於國民黨已表態會「自提人選」,藍白合作的可能性似乎不高;但若時間拉長,國民黨在目標人選勝算不高、意願不強的狀況下,與民眾黨合作也未嘗沒有機會。這當然是民進黨所不樂見的事,提前確定候選人登記,就可減少在野黨整合的空間,讓藍白合作破局。
 顯而易見,民進黨機關算盡,就是要確保陳其邁勝選。這些作法縱是「執政優勢」,卻顯然是小家子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