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籲小年夜定為法定放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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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十五日發出聲明,呼籲行政院應將小年夜定為法定放假日,不要彈性補班才是真放假。
 針對教育部於十六日將召開「研議小年夜調整放假之因應機制暨一0九學年度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一0八年五月一日修正發布之「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將農曆除夕前一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者,調整上班日為放假日,並另行補班。一一0年二月十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調整二月二十日為補班日,教育部基於親子作息一致之考量,召開會議研擬常態性因應措施。
 全教總提到,依處理要點之修正說明指出,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係國人最重視的民俗節日,且具帶動消費及促進國內觀光之效,故調整小年夜上班日為放假日。
 全教總認為,既然認為小年夜是國人重視的民俗節日,應將其列為法定放假日凸顯其重要性,另若為達成帶動消費及促進國內觀光之效,更應是放假而非調整另一個放假日上班,同時也呼籲行政院應將小年夜定為法定放假日,讓國人在小年夜真正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