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草度假村開發案 地方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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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四草大道東側的鹽田段528-2地號土地開發案基地。 (記者陳治交攝)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逸水立旅公司計畫推動鹽田段五二八–二地號土地開發案,興建面積達六點三六公頃,四草地方人士樂觀其成,冀望未來帶動地方發展;因臨近四草水鳥保護區,但不是台江國家公園腹地,台管處在環評初審僅提供意見參考,並非審查委員,並建議劃設緩衝帶,對濕地生態的影響能降至最低。
 已劃設三十餘年的四草遊樂區,經市府專案檢討相關開發規定後,受理首件遊樂區開發案向市府提出申請。該開發案位於四草大道東側,鄰近台江國家公園、四草綠色隧道、四草大眾廟。依現行都市計畫規定須負擔公共設施比例百分之三十,並依「台南市都市計畫『遊2(附)』遊樂區申請開發許可審議規範」併同細部計畫變更送市府審查。
 四草里長王佐雄表示,四草一帶在七十二年間劃設為遊樂區用地,受限於遊樂區開發案的大面積要求,一般老百姓根本無能力自行開發,長期以來,四草地區一直沒有大型開發案建設,如今逸水立旅公司計畫開發面積達六點三六公頃的觀光旅館,地方樂觀其成。
 王佐雄認為,台南科技工業區、鹽田社區比該度假村開發案基地緊臨四草水鳥保護區核心區,四草地區第一個度假村開發案於六月十日經環保署環評大會審議通過,應該尊重環評委員意見,有條件放寬。
 該度假村開發案位於生態敏感區,擔心衝擊四草濕地生態,但基地不是台江國家公園腹地,台管處在環評初審僅提供意見參考,建議規劃十公尺以上的緩衝帶,植栽原生種喬灌木等複層林相,對濕地影響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