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龜速 蘇花改最低速限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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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改今起實施最低速限,警方預計七月一日正式啟動執法,但二十日起查察,如果車流順暢時,刻意放慢車速低於五十公里者,也將列入優先勸導取締對象。(記者林坤瑋翻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蘇花改實施最低速限初期,警方會加強宣導,預計端午連假過後的七月一日啟動執法,但為避免外界誤解執法有空窗期,二十日優先取締刻意放慢龜速車。
 蘇花改沿線幾乎只有一個車道、無法超車,為改善交通,交通部公路總局即日起將速限從每小時六十公里提高到七十公里,新增最低速限時速五十公里,避免用路人在交通順暢時刻意放慢車速,影響後方車輛正常通行,實施路段包括蘇澳到東澳段、南澳到和平段及和中到和仁段。
 交通隊表示,原本在最低速限實施初期,警方會加強宣導,預計七月後執法,但為避免民眾誤解執法有空窗期,即日起如果於車流順暢情況下,用路人還是刻意減低車速,警方會優先取締;如果遇塞車狀況,警方會考量實際狀況不開單告發,但呼籲駕駛務必遵守行車速限,避免當「路隊長」龜速行駛,維持道路交通順暢。
 交通隊說,依最高速限有十公里寬容值的一般標準,蘇花改提高速限到七十公里後,車速超過時速八十公里才受罰,但最低速限沒寬容值,在車流順暢下,只要低於五十公里就會被開單;超速及低於速限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到二千四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