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轎車擦撞違停機車 酒駕女遭警活逮

470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府前路一帶老牌水果行於廿二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烏龍,四十餘歲的徐女晚間與友人到店內吃水果,於停車之際意外擦撞路邊一輛違停機車,徐女等下車察看之際,車主聞到兩人身上酒氣,疑心對方酒駕肇事隨即通是警方到場,警方檢測發現徐女酒測值超標,訊後即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廿二日晚間,吳姓民眾與友人等在府前路水果行聚會,機車就順便停在店門口紅線處。十時許一輛保時捷休旅車沿府前路行駛,準備臨停路邊之際車側卻意外擦撞吳男機車,整輛機車瞬間失去平衡傾倒,吳男友人見狀雖立即出手扶車,但機車後照鏡仍因倒地歪曲。
 副駕駛座一名女子隨即下車查看,稱車輛沒有受傷、沒有撞到,並指責車主紅線違停等,該休旅車則逕自往前臨停。吳男等人見對方態度不善,對談間也聞到些許酒氣,不欲多做糾纏,果斷通報市警二分局民權所警方協助。警方到場欲為雙方進行酒測時,駕駛休旅車的徐女卻多番推諉、不願配合。
 徐女友人跳出稱車是自己開的,惟吳男等人紛紛證稱徐女才是駕駛,警方仔細還原全案後向徐女勸說,徐才坦承自己駕駛身分配合酒測,警方檢測後發現徐酒測值達0點廿七,有「酒駕肇事」事實,隨即將徐帶回派出所,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徐女到案坦承曾於晚間聚餐時飲酒,辯稱酒後有稍微休息、意識清醒,晚間想吃水果才與友人開車出門,肇事時也未感覺到撞擊感,不想卻意外演變成行車糾紛。警二分局也強調,酒駕不僅危險更違法,也呼籲駕駛酒後切勿免強上路,幸徐女僅是擦撞路邊違停機車,僅造成車損未釀成傷亡,但因此吃上刑責可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