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批台電知法犯法 中火開機又燃煤2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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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稽查發現台電確實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依法裁罰兩百萬元。(記者徐義雄攝)

裁罰兩百萬 函送負責人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電重啟台中火力發電廠二號機組,台中市環保局二十四晚間前往中火現場稽查,發現台電確實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市長盧秀燕二十五日宣布依法裁罰兩百萬元,下午中市環保局再度稽查發現二號機煙囪有煙流震動,確認燃煤事實,環保局表示,將依空污法函送下令的負責人法辦,並二次開罰。
 盧秀燕指出,台電企圖違法開機,偷襲台中人、中部人,環保局前往稽查,發現中火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市府裁罰兩百萬元。她強調,台電是國營事業,不應知法犯法、帶頭違法,市府半年前依法審查中火執照,決定撤照,審查權、發照權在地方政府,台電開機燃煤就是違法,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希望台電懸崖勒馬,國營事業不應有特權,市府不會妥協、也不會害怕。
中市府也強調,環保局開罰是因中火沒有許可證而操作,依據「空污法」第六十三條開罰,與行政院宣告自治條例無效無關。
昨傍晚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再度率隊稽查中火並親自到二號機煙囪查看,發現有煙流震動,透過中控室、台電總公司對外資料,三方面確認二號機有燃煤投料,併聯發電情事,製作稽查紀錄後,表示後續將依空污法將負責人函送偵辦。
 陳宏益表示,原考量夏季假日用電量少,這幾天中火維持熱機程度,但仍有派人監控,今天下午四時一分,發現中火進行燃煤投料,以每小時廿五噸投煤,併聯發電,下午五時卅分確定台電公開網站資料,二號機組佔發電量的百分之十,並確定發電後,隨即前往稽查,進行第二次稽查紀錄,進行後續處分。
 陳宏益指出,不會移送基層主管或電廠員工,會查出不依照停工命令,且下令的負責人,才是空污法要移送的對象。將依照稽查紀錄和各單位討論,針對情節彙整資料,函送法辦。第二次的開罰金額也將依處分書訂定標準開罰。
 他也強調,很遺憾在有七成台中市民反對中火二、三號機組啟用的時候,中火還是貿然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