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汙水定檢申報 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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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府環保局表示,水汙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及汙水下水道系統,需於六月底前完成水質檢測,並於七一月一日至七月卅一日期間,上網完成檢測申報作業,環保局將於八月一日起進行稽查,若未在期限內申報的事業及汙水下水道系統,將依法開罰。
 黃偉哲市長表示,水汙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單位,應於七月底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每月與廢(汙)水、汙泥產生量有關之產品原物料量、排放廢(汙)水之水質、水量等操作紀錄。
 環保局提醒業者,屬水汙法列管的事業及汙水下水道系統應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廢(汙)水檢測申報,且務必誠實申報,如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如造假數據、假證明、假單據等不實申報,可能觸犯刑事罪責,得不償失切莫以身試法。
 且環保局將於八月一日起進行稽查,對於未在期限內申報的事業及汙水下水道系統,依法可處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申報,屆期未申報或申報不完全者,按次處罰。且未申報而受處分後的業者,仍須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