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上門 值班警當場酒測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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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上午值班員警許哲榮聞到施男身上酒氣,即已檢測棒檢驗施男吐息是否有酒精反應。 (記者王勗翻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名施姓男子七日上午騎機車至市警六分局金華所領取司法文書,未料與值班員警對談接觸時,身上的濃濃酒氣卻當場露餡,施男經警方酒測,酒測值達0點一九,雖未觸犯公共危險罪嫌,但仍超過安全駕駛標準,隨即依法告發並扣車,施男也因一時失慮遭警方當場活逮並加碼開罰。
 四十八歲的施男,六日晚間十時許飲用啤酒,席間約喝二至三瓶,七日上午想起有信件寄放在市警六分局金華所,遂欲趕在上班前順道至派出所領取,然而當施匆匆停妥機車後進入派出所,口中及身上的酒氣就已將之出賣。
 金華所值班員警許哲榮機敏察覺施男氣味不對,隨即拿出酒測棒予施吹氣,檢測有無酒精反應,施男一吐氣酒測棒也隨即亮起刺眼紅光。施經酒測後酒測值為0點一九,雖未達公共危險之表準,但已超過0點一五標準,有不能安全駕駛顧慮,許員也隨即依法進行交通舉發並扣車。
 市警六分局交通組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台南監理站可對施男開罰一萬五千元至九萬元罰鍰,待其繳清罰鍰後方可領回機車。市警六分局指出,警方執法實務上發現不少類似案例,依據體質、身體狀況不同,對於酒精的代謝能力也不盡相同,但警方執法仍依酒測值為基準。
 市警六分局長陳錦文強調,民眾飲酒仍須衡量身體狀況,不應過量豪飲,且注意適度休息,避免影響隔日上班或生活作息,酒後也切忌免強上路,如酒測超標、發生交通事故更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吃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