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博談國民法官制 認應先尋求司改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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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針對中央急於將國民法官制度於臨時會完成立法程序,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指出,此司法改革優缺利弊未釐清,有必要多方討論尋求司改共識再定奪。
 高思博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總統蔡英文的政見,綠營非常重視,並極力推展,但事關複雜艱深的司法專業,外界難以窺見真貌,最近爆發司改團體向總統當面洽談新制內情,陪同的大法官呂太郎遭總統「喝斥」,對此,總統府雖已發文澄清,強調未喝斥呂太郎,但大法官的地位在民主國家何其崇高,身為政府的裁判者,總統絕非大法官的老闆,所以不應受執政者的指揮,即使是總統只是給呂太郎臉色看,也是無尊嚴之事。
高思博認為,目前國民法官除了陪審、參審懸而未決,民間更普遍不了解司法新制的特性,以為是人民的權利或福利,所以急欲通過,但若不先導正清楚隨意通過,將造成災難性後果。他說,人民須先認清國民法官是義務,被抽中及通過篩選者,審案期間的自由受到限制,例如不能回家、工作及觀看特定性質視訊節目等。
此外,在國民法官功能上若採英美制,只能決定刑事案件有罪或無罪,刑期仍是由法官裁判,而台灣國人所詬病的恐龍法官的現象,仍難以因而消除,刑事案件容易受到社會氛圍的影響,如果國民法官制度未設置完善的防火牆,可能受到網路鄉民正義的干預,人民公審未必公正,尤其政治案件,若以新制審阿扁案,將出現極端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