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陸上風電 雲海線居民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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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綠能,雲林沿海四鄉鎮二百多位鄉親抗議要求生存權。 (記者陳虹伶攝)
 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雲縣議會副議長蘇俊豪與議員蔡孟真、吳蕙蘭、林深、許留賓、許志豪、黃淑鈴,以及沿海各鄉鎮代表、村長、在地沿海居民等約二百多人,昨持白布條、看板向縣長張麗善陳情,要求政府為節能減碳推行綠能,海線居民支持,但請不要犧牲、讓他們變成三等國民。
 村民們高喊「維護生存正義權」、「抗議無天良廠商」,在副議長蘇俊豪及多位議員協助下,強力要求政府,畢竟他們世代生活在雲林沿海偏鄉,資源貧泛致謀生不易已夠可憐,懇請中央相關部會能體恤沿海居民,不要連他們身為「人」的最基本生活環境也要剝奪。
 蘇俊豪說,雲林有海上及陸上風力發電機組各八十、八十四座,獲能源局核准設置發展綠能,而目前政府對陸上風力發電機設置規定,只要距離民宅二五0公尺以上就准予設置,然目前陸上風力發電機是大型機,光風翼直徑就有一六0公尺,實際距離民宅只剩一七0公尺,離民宅太近且將有害鄰近居民健康、生活環境、農業、畜牧業與養殖業發展,影響居民生計。
 蘇俊豪強調,顧及居民身心健康及產業,向能源局及中央相關部會陳情,盡快訂定安全完善的「台灣陸上風力發電設施申請審查與設置辦法」,以保障沿海居民最基本生活環境、健康安全,及確保沿海農業、畜牧業、養殖業永續發展,不要讓他們變成三等國民。
 多位議員說,未動工及地方反對抗爭中案件,應立即停止施工設置,待業者與地方達成共識後始於動工,以避免地方衝突,徒增不必要的社會成本;再說增訂陸上風力發電審查設置規定,陸上風力發電設施設立,需要取得過半數十八歲以上,該村居民的同意書,中央與地方政府單位方能准予陸域風力發電設施之審查與設置,才確實符合民意、比例原則及居民居住正義。
 能源局長游振偉到場,在縣長張麗善與議員們的協調下接下陳情書,並允諾明天起有爭議的工區,將先暫時停工,最慢下週三邀集業者和居民們開會協商;始平和結束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