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3度變更設計 北市建照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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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為嚴守公安標準,台北市政府要求大巨蛋工程完成都審、環差審查、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後,北市府建管處十七日依法核發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為大巨蛋歷經約五年三個月的停工期畫下句點。不過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北市府依法核發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的建照,但目前大巨蛋仍在施工中,未來大巨蛋核發使照前,市府將確保大巨蛋的安全性。
 由於遠雄還要提復工程序,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工程司虞積學表示,昨天核發建照的意涵只是代表同意遠雄第三次的變更設計內容,不代表遠雄可以復工,接下來等遠雄拿到第三次變更設計的執照以後,遠雄還是需要向建管處施工科申請復工程序。
 建管處十七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大巨蛋案自一0四年四月廿七日申請第三次變更設計後,因同年五月十四日發現七十九處未按圖施作並勒令停工,北市政府為保障市民安全,在五年時間內要求大巨蛋容納人數大輻下降、增設安全梯、防火區劃、增加避難面積,並完成七次都市設計審議、兩次環差審查、兩次防火避難性能審查及通過防火避難模擬,以保障大巨蛋使用安全。
 市政府都發局表示,建築法第卅四條明文規定建造執照核發,主管建築機關就規定項目審查,其餘部分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依規定簽證負責,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經都審、環差及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審查完成後,經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協助就規定項目審查完竣後依法同意變更設計。
 建管處表示,本次變更設計核准時註記列管,未來巨蛋場館若臨時作演唱會使用,須依規定辦理大型群聚活動申請且遠雄應先通案送經台建中心性能設計審查通過,驗證確保逃生避難安全,或申請變更符合規定。
 最後,建管處強調,大巨蛋就都市防災層面完成都審、環差審查、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及法治相關流程,依法核發第三次更設計,另大巨蛋不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部分,仍呼籲遠雄公司,應儘速依法修正圖說內容送審,把安全的大巨蛋交還給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