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簽約上市櫃 可延期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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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因應新冠病毒疫情對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件影響,證交所與櫃買中心二十九日均宣布,今年底前完成股票上市(櫃)契約簽訂者,得申請延長上市(櫃)掛牌。
 證交所表示,疫情衝擊全球經濟發展,企業在疫情期間,若業績表現已逐步回穩,仍有機會進入資本市場籌集資金,得申請延長上市掛牌時限。上述延長上市掛牌時限每次為期三個月,即至遲於函知簽訂上市契約之日起算,九個月內上市買賣。
 證交所說,就今年度及明年度的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件,證交所將審酌申請公司受疫情影響程度,及最近期營運表現等綜合考量,並注重其未來營運發展穩定性及成長性,予以延長上市掛牌時限。
 而櫃買中心也表示,今年底前已簽訂上櫃契約但尚未掛牌者,得申請延長其股票掛牌時限(即最遲於櫃買中心函知上櫃契約日起六個月內掛牌,延長為九個月內掛牌),以及對於今年起申請上櫃案,除衡酌新冠肺炎對發行公司獲利影響予以綜合考量外,上櫃審查重點,將著重於發行公司未來營運之穩定度及成長性,並將適度彈性調整明年度申請上櫃案獲利能力之認定規範,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對發行公司準備申請上櫃規劃時程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