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雅虎結合LINE案 公平會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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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公平會委員會議二十九日審議日本雅虎(Yahoo Japan)與LINE兩大外商的結合案,認為結合事業間沒有顯著限制競爭,決議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認為,本案結合並沒有顯著限制競爭,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三條規定,不禁止其結合;公平會指出,軟銀集團從屬事業在台灣的經濟活動主要是「微處理器及系統之研發與授權」及Brightstar Re, Ltd.的「再保險、智慧型手機回購及換購」;LINE在台灣主要經營即時通訊軟體、線上廣告、支付服務、電子商務等業務,雙方並無水平競爭,也沒有上、下游供應鏈的垂直關係,對台灣市場來說,本案屬於多角化結合態樣。
 公平會說,多角化結合最主要的競爭疑慮為,是否存在減損潛在競爭可能性,不過,考量法令管制改變、技術進步及參與結合雙方原本是否有跨業發展計畫等因素,公平會認為本案參與結合事業間,並沒有顯著的潛在競爭關係,不至於減損潛在競爭可能性。
 公平會表示,雖然軟銀旗下還有日本雅虎,不過台灣的「Yahoo!奇摩」是由香港雅虎的台灣分公司所經營,跟日本雅虎分屬不同集團,跟本案參與事業間,也沒有直接控制從屬關係,日本雅虎現在也沒有計畫在台推展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