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兩潭及公所所轄自行車道禁汽機車進入 違者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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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近來花蓮市區濱海的兩潭自行車道常有汽機車違規行駛,嚴重影響自行車騎士及運動民眾安全。為維護用路人安全,除太平洋公園(南濱段)防汛道路兩潭自行車道區段已公告禁止汽機車進入外,縣府於七月十日預告訂定兩潭自行車道(專用道部分)及其他公所所轄自行車道禁止汽機車進入並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預告期限於九日屆滿。
 觀光處副處長張志翔表示,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開罰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花蓮縣兩潭自行車道(專用道)及其他公所所轄自行車道,包括花蓮市公所所轄北濱外環道自行車道、吉安鄉公所所轄濱海線自行車道、光華河岸自行車道及木瓜溪畔休閒自行車道,除搶災搶險、公務車輛、步行及自行車外,其餘車輛禁止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