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未戴安全帽不滿攔查 男辱警扯壞無線電判4月

296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四十六歲的胡姓男子前因交通違規遭判刑五月,未料卻難改違規惡習,今年六月晚間於善化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遭到巡邏警方攔下詢問為何不帶安全帽?竟心生不滿對警狂譙「戴你咧機掰帽」等語更出手拉扯員警無線電,當場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遭台南地院判處四月。
 一0九年六月廿一日晚間八時許,胡男於善化住家附近,因未戴安全帽遭到巡邏員警攔下,當員警詢問胡男為何不戴安全帽時,胡男卻當場以不堪的粗話嗆員警「戴你咧XX帽」,員警聽聞後隨即以妨害公務為由,欲將胡男帶回派出所。胡聞言立即狂飆髒話,又嗆警「誰要跟你們回去!」、「猩猩穿衣服也是警察嗎」、「為什麼要給你們查?X你娘,你們又不是警察!」等語。
 眼見胡男無法溝通,警方隨即依法將胡逮捕,未料胡掙扎拒捕反抗,以手拉扯警員所佩帶的無線電發話器,導致警械損壞,胡男被警方帶回後隨即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人員、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等罪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才發現胡男對員警的惡劣態度是其來有自。
 經查,胡男過去曾有傷害、酒駕公共危險、妨害名譽、毀棄損壞、妨害公務案等前科,其中酒駕公危、毀棄 損壞、妨害名譽案曾遭福建金門地院判刑有期徒刑五月、拘役十日、廿日確定。未料本次又因不服警方取締再生衝突。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胡藐視國家公權力,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之嚴正性,影響社會秩序。
 考量胡男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及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從重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嫌判處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