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家果園作掩護 犯嫌栽種大麻遭警送辦

531

警方查獲的大麻植栽與工具。(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最近會同台南市警局新營分局,在新營地區,查獲一起利用自家果園作掩護,農暇之餘栽植大麻的案子,因為該案犯行嚴重,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表示,綽號「小劉」的男子,涉嫌在臺南市新營區一帶栽植大麻,經調查、蒐證、跟監埋伏數月有餘,發現犯嫌劉嫌透過管道購買大麻種子進行栽植,犯罪行為重大,遂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當場在劉嫌住處查獲大麻活株及栽種工具一批,以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逮捕移送法辦。

嫌犯利用自家果園做掩護,種植大麻。(記者陳雯萍攝)
 調查發現,劉嫌喜愛在自家後院栽種水果、蔬菜、花草盆栽等,對種植花草樹木甚有興趣,惟於今年五月起購買種植大麻所需的各類工具設備,開始栽種大麻,偵辦過程研判劉嫌已栽種成功,旋即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當場在劉嫌住處查獲大麻植株十五株、大麻種子一包、烘乾機一臺、植物生長燈等種植設備、工具。
 鑑識中心到現場勘查發現,劉嫌的種植設備和工具雖簡陋,惟因劉嫌對植物種植技術甚有研究,利用成株大麻移植,以分株取莖分種方式,以一變多植栽成功。本案除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將劉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外,將持續朔源追查劉嫌購買之大麻種子的來源和毒品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