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血破案 性侵少女逃18年 惡狼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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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男子邱瑞文十九年前在新竹市性侵一名高中少女,逍遙法外十八年,去年警方偵辦檳榔攤竊案時採集到一滴血,經比對DNA資料,查出邱男涉及少女性侵案,宣布破獲這起懸案。最高法院審理後,一日依強制性交罪將邱男判刑十三年定讞。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間,被害少女補習回家時發現住家大樓電梯有小朋友受困,當年二十六歲的邱瑞文假意幫忙,佯稱帶少女回他家拿工具,不料,邱男隨即持刀將其猥褻、性侵得逞,並強取少女七千元現金,才讓她離開。
 少女將口中的精液吐在衛生紙上,保存證物後立即報案,但因當年科技不發達,DNA資料庫不完整,刑事局始終查不到犯嫌身分,邱男因此逍遙法外十多年。
 一0五年七月間,警方偵辦新竹縣竹北市一家檳榔攤竊案,在遭剪破的鐵皮外側,採集到一枚指紋與一滴血,透過指紋比對查到邱男涉案,後來被依竊盜罪判刑九月。
 刑事局交叉比對邱男的DNA,去年一月查出他的DNA與八十八年發生的少女性侵案吻合,經長經監控,去年八月認為他涉嫌重大,拘捕到案,檢方聲押獲准。
 一審法院認定邱男欠缺悔意且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依性侵罪將他判刑十三年六月,二審改判判十三年,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