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含汞產品 明年起罰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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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二十五日宣布,明年元旦起禁止含汞開關及繼電器等產品輸入;但軍事、研究及不可替代品經核准則可排除限制。屆時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六千元罰鍰。
 環保署公告「限制含汞產品輸入」,將於一一0年元旦起禁止含汞開關及繼電器、普通照明用途高壓汞燈及非電子測量儀器(氣壓計、濕度計、壓力計、溫度計及血壓計等)輸入,以加強國內汞管理。
 環保署表示,限制含汞產品輸入是以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一條為依據,參照聯合國「汞水俁公約」(Minamata Convention on Mercury)相關規範,接軌國際逐步限汞、最終禁汞趨勢。
 然而,若是保護民眾和軍事用途所必須、或是用於研究、儀器校準、無法取得適當無汞替代品等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則可排除該輸入限制。
 限制含汞產品輸入政策明年元旦起上路,屆時違反規定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以下罰鍰;若經限期未完成改善者,則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