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穿越道臨停 小心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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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行人穿越道臨停上下車,小心挨罰!一名蕭姓駕駛人在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上的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遭到檢舉開罰,蕭姓駕駛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審理認為臨時停車事證明確,判決敗訴,但蕭姓駕駛人認為僅是臨停上下車,停車未超過三分鐘,不應舉發,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仍判決駁回其上訴,還是得乖乖繳納六百元罰單。
 臨時停車在行人穿越道上,沒劃紅線算不算違規?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一條規定,行人穿越道不得臨時停車,不少機車騎士遇到紅燈時,常會停在路邊陰涼處,甚至還有少數車輛也會停在道路中間陰影處,躲避陽光,此舉均已違反了臨時停車的規定,違規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五條規定,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六00元。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今年七月份汽機車違規臨時停車件數即高達四萬三0七四件,為交通違規件數最多的四大違規之一;裁決處再次提醒用路人為了行車安全,切勿在路口行人穿越道臨停上下車,不僅影響行人通行及安全,還會吃上罰單,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