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老翁死亡 高市2救護員將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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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大寮消防分隊兩位救護隊員,被投訴誤判七旬老翁死亡,直到警方鑑識人員到場採證,發現還有微弱鼻息,才再將老翁緊急送醫住院治療;高雄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坦承係執勤救護員未落實評估處置流程所致,將進行後續處分,同時也會加強救護員勤務教育訓練。
 依照消防員出勤救護評估處置流程,緊急傷病救護應測量其脈搏、血壓,查明有無呼吸心跳,來判定傷病患的生命徵象,高雄市消防局調查,證實兩位救護員執勤時只測量脈搏,並未完全依照規定作業。
該案發生於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許,高雄市消防局據報大寮區保生街蔡姓獨居生病老翁(七十歲)多日未見出門,蔡翁友人去電沒人接聽乃前往關心,卻發現蔡家鐵門深鎖、叫無回應,不過,從窗戶縫隙可看見蔡翁趴地不醒人事。
 大寮消防分隊李、黃姓兩位執勤救護員與轄區大寮分駐所員警到場後,發現蔡家側邊鐵門未上鎖,隨即入屋搶救,但因屋內斷電,視線不良,且瀰漫濃濃疑似屍臭味,救護員進行生命徵象評估,摸不到頸動脈、沒有適當呼吸且身體冰冷,用手電筒照明觀察,老翁身上沾著的糞便誤以為是屍斑,加上鄰居表示老翁已三天足不出戶,救護員因而判斷其明顯死亡,隨即離去,交由轄區員警處理後事。
 約莫半小時過後,林園警分局鑑識偵查佐黃炎煌等人到場處理,搬動過程發現老翁額頭冒汗,再測其頸動脈竟有微弱脈搏,靠近鼻孔證實老翁仍有微弱呼吸,趕緊再通知消防局派遣救護車將老翁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