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直播譙吳宗憲 認罪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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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直播時,怒嗆「本土天王,幹X娘」等語,遭藝人吳宗憲提告。台北地院審酌館長當庭認罪,三日依公然侮辱罪將他判處拘役五十八日、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且不得對吳宗憲有公然侮辱及誹謗行為。
 法官並在判決書中指出,希望「館長」與吳宗憲於日後的民事訴訟中,秉持「修復式司法」的精神,以「理性對話」代替「訴訟對決」,共同為台灣時下流行的網路直播風潮注入正向能量。
 吳宗憲去年八月五日於YouTube開設直播,針對網紅議題發表意見,表示他的內容不會是看著鏡頭大罵三字經就可充數,還暗批部分網紅沒有素養,「莫名其妙,拿著機器就要開直播?那會是個屁!」等。
 同月七日,館長陳之漢不滿吳宗憲所言,也開網路直播,反嗆「你自己都沒倫理了」、「不就屁中之屁」。
隔日,館長陳之漢又開直播,以男女的性器官、及「三字經」、「五字經」等辱罵吳,隨後遭吳宗憲提告。
 法官認為「館長」的言論已涉犯不法,審酌他一時失慮,犯後承認犯行,應已知所警惕,依法判處拘役五十八日、得易科罰金五萬八千元,緩刑二年,向公庫支付十萬元,且不得再對吳宗憲辱罵。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