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判十年 保全狼將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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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涉囚禁高雄國中少女長達六十六天的嫌犯,因之前另涉於前年下藥性侵二名少女還錄影一案,今年七月被台北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十年徒刑。北檢昨天召開遠距訊問,詢問人在高雄看守所的羅男,確認羅已收到判決並且不會上訴,判決確已合法送達,全案定讞。
 北檢昨天也囑託雄檢代執行發監,至於嫌犯羅育祥要在哪個監獄執行,由雄檢決定。
另涉誘拐囚禁少女一案,羅男在日後的偵審問題,則將分別由高雄地院、雄檢提訊羅男調查。
 羅育祥(三十一歲)所犯前案,是在二0一八年任職保全公司區經理時,利用負責面試保全員之便,在人力銀行網站蒐尋急需打工求職的少女,再以提供面試機會為由引誘上鉤,當年五月間,他連繫兩名十五、十六歲國中兩生謀職,卻兩女涉世未深,而且有經濟壓力,竟以動物用麻醉藥品摻入飲料,迷昏少女性侵,並拍下性愛影片及私處照片,手法有如李宗瑞案,而因此被稱為「保全界的李宗瑞」。
 該案在今年七月,被北院依《兒少條例》,以藥劑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罪,重判羅男十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