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違法挨罰2760萬元 吳東進停職

41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十五日表示,新光人壽因投資業務等五大缺失違反保險法,共開罰二千七百六十萬元;金管會也處分停止新壽董事長吳東進的董事及董事長職務至本屆任期屆滿。
 金管會昨日一口氣對全球、台壽與新壽開罰,其中,對新壽董事長吳東進處分最受矚目。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金管會對新壽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業務專案檢查及一般業務檢查,發現有多項嚴重內控制度缺失。
 金管會的處分包括,停止新壽董事長吳東進的董事及董事長職務至本屆任期屆滿,且停止職務期間,新壽不得支付或給吳東進任何相關報酬及福利,另外,也解除副總經理袁宏隆及投資長職務,並不得派任與投資相關職務。
 其他處分包括,要求新壽調降國外投資額度比例上限至資金的百分之三十九,未調整至符合前,不得新增國外投資;同時,依據風險胃納進行投資,在調節合規前,也限制新壽不得新增國內外股票及ETF投資。
 金管會指出,新壽的資負會是公司投資最高決單位,但卻沒有任何會議、委員發言任何記錄,資負會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不僅長期破壞公司內控,更嚴重影響公司清償能力評估。
 金管會表示,資負會決議凌駕董事會決策,嚴重違背公司治理;投資部門為達今年年財務收入目標,於今年一月第一週連續兩日內大幅拉高國外股票部位,顯示公司僅著重財務收入目標,輕忽投資風險控管,未審慎考量投資穩健性,嚴重有礙公司健全經營。
 在公司治理及其他人員究責部分,金管會也要求,新壽應檢討整體投資架構流程(含業務權責劃分)及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或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明確區隔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的權責劃分,並回報金管會。
 此外,金管會要求,新壽投資決策相關的各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音並將出席人員的發言作成逐字紀錄備供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