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基本工資調整 勞雇雙方相互尊重減少糾紛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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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勞動部九月七日公告發布「基本工資」調整,自一一0年一月一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台幣二萬四千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一六0元。縣府勞工處長張世忠說,成功的企業除遵守勞動法令,更應將員工視為最重要的資產,保障其勞動權益,勞雇雙方應在薪資待遇合法合理前提下,才能減少勞資糾紛的發生。
 張世忠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係由勞雇雙方議定,惟勞雇雙方所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動基準法係為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一切勞雇關係均適用勞動基準法。除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勞動部指定公告之不適用行業或工作者外,均獲得最基本之保障。
 張世忠說,雇主不論與一般勞工、兼職勞工,或按日、按時計酬之勞工、工讀生所訂之勞動條件,均不得低於該法所定之最低標準,而勞工也不因受僱身分是工讀生或正職、兼職人員而有所差別。除此工資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雇主應全額、定期、直接給付,不得預扣勞工工資做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張世忠強調,成功企業遵守勞動法令外,更應將員工視為是最重要的資產,以禮相待互相尊重,才能減少勞資糾紛的發生。事業單位若有勞動法令上之疑義可洽勞工處(五五二二八五五)或勞動部(○二–八九九五六八六六)諮詢,另勞工求職時應勇於和雇主溝通薪資待遇、勞工保險權益等,並保留勞雇契約、薪資袋等證據,如發現事業單位有違反勞基法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勞工處申訴,亦可撥打勞
動部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一九五五,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