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勿以禁下課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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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十六日表示,有關「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修訂,原意是避免使用「禁止學生下課」的方式來處罰學生,但用字易生誤解,教育部將重新檢討該注意事項之文字內容後,再行頒布。
 當時由全國教師會(全教會),第一時間接獲老師反映,二條款將導致老師陷入「無法管教」的情況,根據教育部在八月所函頒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出現了具爭議性的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