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自行普篩 指揮中心:違規無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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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彰化縣普篩計畫遭政風處介入調查,搞得沸沸揚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3日表示,調查結果發現,彰化衛生局違反2項政策,但依法無行政裁處罰則,未來修法時將列入評估。另對公務員涉及失職部分,則交由彰化縣政府報懲。對此,彰化縣長王惠美說,尊重調查結果,縣府則表示,收到調查報告後,再適當處理。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針對案485確診個案,因無症狀並於居家檢疫期間到醫院採檢,未遵循指揮中心公費採檢規範,且於檢疫期間外出採檢,可能造成防疫風險,引發輿論關注。
 經指示廉政小組進行調查,並於8月24、28日提出調查報告,陳時中表示,調查發現,彰化衛生局共有兩項作為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為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為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經研析認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
 但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對於地方主管機關違反所定權責事項,或違反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者,並無相關行政裁處罰則。陳時中表示,未來可於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時,參考立法例併同為立法政策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