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榛蔚違紀輔選 停權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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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考紀會處理花蓮縣長徐榛蔚違紀輔選的停止黨權案,決定給予停權一年六個月處分。不過,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李哲華二十四日表示,此案可循立委陳玉珍模式,組發會將在考紀會下次開會時建議重做處置。
 考紀會做出決議後,即確定徐榛蔚遭停權一年六個月,不需再經中常會同意;由於徐榛蔚是中常委,遭停權後,中常委資格仍在,沒有遞補問題,但徐榛蔚無法參與中常會。
 徐榛蔚去年立委選舉,未獲國民黨核准,為丈夫助選,違反黨紀,國民黨考紀會經過長達半年討論,二十四日決議將徐榛蔚停權一年六個月。徐榛蔚違紀案,考紀會比照過去前立委李嘉進為無黨籍參選立委的兒子李縉穎違紀輔選等案例,將原本應停權兩年處分,減為停權一年六個月。
 李哲華說,徐榛蔚與陳玉珍對黨都有特殊貢獻,徐榛蔚應該可以比照陳玉珍模式處理,組發會將在考紀會下次會議時提出重做處分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