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燃料費 逾七萬件未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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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七月開徵的一0九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還有許多民眾未繳。台南監理站表示,九月底寄發七萬餘件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十月三十一日。逾期未繳的車主,將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一0九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七月一日起開徵。台南監理站轄區應繳一百一十四萬四千三百三十七件。其中汽車應繳件數三十六萬九千零五十三件,機車七十七萬五千兩百八十四件。繳納期限截止,七萬餘件未繳,台南監理站於九月底陸續寄發補繳通知書。
車主可持汽燃費補繳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等超商,或前往各區監理所、站臨櫃繳費。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e-Bill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台灣PAY,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或利用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
台南監理站指出,有些車主在外地工作租屋,或未住於戶籍所在地,因此沒有收到汽燃費繳費通知單。為免權益受損,建議申請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或申請汽燃費電子繳款單,往後就無須擔心收不到紙本繳費通知單。若申請汽燃費委託金融帳戶轉帳扣繳,繳納期限最後一日才會扣款,方便又不怕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