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款65萬酬勞7千 車手判刑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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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莊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並擔車手,盜領六十五萬元贓款被查獲。台南地方法院依加重詐欺罪將莊男判刑一年四個月。
 莊男於二0一九年十一月間經由綽號「蓓蓓」女子之介紹,加入詐欺集團,同年十二月二日由該詐欺集團成員,冒用「警察局林科長」名義,打電話給楊姓婦人佯稱其涉嫌詐騙案件,要分案調查,錢要扣押監管,不然將收押她,並將派人至楊家取款。楊姓婦人領出五十萬元,莊男則桃園搭高鐵南下,到楊住家取款得手,莊拿得五千元不法報酬。
 兩天後,詐騙集團又打電話給楊姓婦人,要求再交付十五萬元,被害人信以為真,領出錢交付而得逞,莊從中抽取二千元作為報酬。
 莊姓男子於二0一九年十二月九日上午十點半,在台南市安南區故技重施,經林姓被害人報警而當場查獲,而循線查獲上情。莊男也坦承擔任車手領取贓款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