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訴訟判決 中鋼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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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運公司企業工會與中鋼集團工會昨市議員吳益政與劉德林陪同下到議會陳情。  (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針對中運公司企業工會與中鋼集團工會七日上午前往市議會陳情一事,中鋼公司澄清表示,中運公司對於勞資關係一向秉持合作雙贏的理念,對於工會均給予支持與協助;至於岸勤同仁及海勤同仁在勞基法的適用上,發生訴訟的問題,中鋼認為,對於一審判決理由未體察船員實際工作條件,對於此判決,深感遺憾,現已上訴二審中。
 中鋼公司指出,中運公司照顧員工,給工會相當的支持,不僅提供工會專用會所,也提供會數人員服務。而中運員工中岸勤同仁全部適用勞基法,海勤(船員)同仁應優先適用船員法,因此船員薪資待遇等勞動條件,均與岸勤同仁制度不同,相較優渥。
 中運表示,船員雇傭契約原本即屬定期性契約,船員在契約期間由船公司為船員投保勞健保,船員下船後因不再提供勞務,契約也隨之終止,雙方已無雇傭關係,當由船員自行辦理勞健保投保。但中運公司為免除船員於定期性契約結束移轉勞健保的困擾,在船員下船後由中運公司代為投保勞健保,此作法為國內航運界獨有之措施。
 然而中運企業工會反而利用中運公司此種做法,主張雇傭契約為不定期契約,協助已退休船員向公司提起訴訟並要求將下船期間併計年資,請求補償退休金給付,中鋼公司對於一審判決理由未體察船員實際工作條件,深感遺憾,現已上訴二審中。至於退休金的部分,均依法辦理。
據了解,中鋼工會一萬多名員工中,絕大多數均加入中鋼企業工會,僅少數五十多人加入中鋼集團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