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館工程弊案更一審 前館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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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遷建新館工程弊案,七日更一審宣判,一審被依圖利罪判刑七年六月的前館長徐國士,獲逆轉改判無罪;其親密友人董素貞也由一審的八年六月,獲減判為二年一月及四月。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指控,徐國士(現年七十七歲)於民國八十九年到九十二年間擔任國立科教館館長,負責將科教館遷移到士林基河路的各項業務;董素貞是樹茂公司負責人,負責科教館新館軟體工程營建管理服務。
 但董女與徐男共謀,將「第一單元統包採購案」等案件指定給特定廠商承作。董女並利用洩漏採購案資訊,圖利包商獲得四千一百六十五萬元報酬。士林地檢署於九十八年偵結,將徐男、董女等人起訴。
 更一審認定徐男涉及犯罪的事證不足且前後矛盾,昨日改判徐男無罪;董女則涉犯政府採購法的洩漏秘密資訊圖利罪、妨害投標罪,且依速審法規定減刑,各判刑二年一月、四月,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